文教类外国专家的条件:
1) 申请在佛山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 为聘用单位工作急需;
3) 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关专业,且所教语言为其母语)。
网上填写资料必须准确无误,请核实与护照一致后才进行提交,否则因此造成有关证件打印错误的,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一、境外专家在入境前需由聘请单位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到所在区外事侨务局办理)。境外专家本人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中国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及有效护照,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职业(Z)签证。中国驻外使领馆为外国专家核发工作职业(Z)签证后,留存《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聘用专家单位应保留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加盖公章的单位公函;
(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必须网上申报填写);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网址https://fewpa.safea.gov.cn/login.php
2、点击“聘请单位用户注册”,注册一个用户账号,待审批后方可使用。注册时必须详细、真实填写所有资料项,否则不予审批通过
3、审批完毕后,账号方可使用,登陆后填写《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4、填写完毕后,网上打印相应表格,加盖公章,并网上提交电子表格
(三)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相关单位推荐信;
(四)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若无法按时提供,可在入境后补交);
(六)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发的标准聘用合同(中英文)及附件,或聘用单位自行制定的包涵了标准合同所有项目的合同,特别强调外教个人保险条款和仲裁机构;
(七)如有随行家属,需提供其护照复印件,配偶需提供婚姻证明,18岁以下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18岁以上子女不再作为随行家属入境。
注:已获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并持职业(Z)签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须在入境后十五日内,由聘用单位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人存根及专家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人才和高级专家管理科申办《外国专家证》。
办理《外国专家证》必须出具为外籍教师所购买意外保险的保单,否则不予办理。
(一)加盖公章的单位公函;
(二)《外国专家证申请表》(必须网上申报填写);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网址https://fewpa.safea.gov.cn/login.php
2、点击“聘请单位用户注册”,注册一个用户账号,待审批后方可使用。注册时必须详细、真实填写所有资料项,否则不予审批通过
3、审批完毕后,账号方可使用,登陆后填写《外国专家证申请表》
4、填写完毕后,网上打印相应表格,加盖公章,并网上提交电子表格
(三)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相关单位推荐信(已办理过《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可以不用);
(四)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外教本人必须在学历证书等相关复印件上亲自写上声明,证明材料真实性,学校加盖公章);
(五)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发的标准聘用合同(中英文)及附件,含外教个人保险条款;
(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存根;
(七)护照复印件(含最新签证页);
(八)专家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九)如有随行家属,需提供其护照复印件和照片;
(十)国内转聘要提供《外国文教专家或外籍专业人员推荐信》原件。
(十一)入境前未提交有效健康证明的,补交由我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三、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所需材料
(一)加盖公章的单位公函;
(二)《外国专家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