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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2008版《外国专家证》的通知

各区引进国外人才办公室:

      接省外国专家局通知,我市拟于2008915日起启用新版《外国专家证》(2008版),各区引进办按照你区外国专家(经济类)的数量请提前来我办领取新证,并通知所在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由于上级对文教类外国专家管理另有明文规定,各区不能接受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办理文教类《外国专家证》的申请,该项工作由省外国专家局授权我市引进办直接受理。

      特此通知。

00八年八月十九日

抄送: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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