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引进国外人才办公室:
接省外国专家局通知,我市拟于2008年9月15日起启用新版《外国专家证》(2008版),各区引进办按照你区外国专家(经济类)的数量请提前来我办领取新证,并通知所在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由于上级对文教类外国专家管理另有明文规定,各区不能接受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办理文教类《外国专家证》的申请,该项工作由省外国专家局授权我市引进办直接受理。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八月十九日